河北大学于强(保定规范场地申请流程 百姓部门双赢)

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就将一些项目审核的权力从手中“放出来”,分散至各区执法局,本意是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但记者调查发现,占道申请审批权下放后,各区执法局各自为政,流程缺乏统一规范。河北大学教授于强认为,申请活动场地没有统一规范,反映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流程统一,不仅方便群众办事,也方便了职能部门工作。对此,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将推行政务公开化、透明化,统一规范流程。


燕赵都市网记者李连成、蔡云雷、张晓旭 见习记者王日成 实习生范鹏


审批权下放


本意是为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2012年7月之前,市执法局对活动场地的审批权力尚未下放,此时各种各样的活动申请审核备案都要在市执法局统一办理。


一名有四年履历的区执法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权力下放前,市执法局都是有一个直属大队专门负责场地审核备案和现场勘验。与审批项目进入保定市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不同,场地活动申请从下放权力开始,就已经归口到各个区的执法局,成为部门日常管理的部分。


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执法局是根据根据河北省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审批权下放的要求,做出的决定,目的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经营主体就地审批,就地办理。


该负责人说,在审批权下放前,申请人到市执法局办理场地申请相关事宜。市执法局受理后还需要通过所在区执法局核实情况。这样的申请流程存在流程繁琐,审批时间长的弊端。审批权下放后,减少了市执法局与区执法局沟通的程序。区执法局对所在地情况更清楚,由区执法局直接受理,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申请主体办事。


流程执行不一致


市民办事仍觉得有点难


审批权下放目的是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但活动场地审批权下放两年时间,因没有统一的规范流程,市民办事仍觉得难。


记者通过采访四区执法局发现,申请活动场地真不是填张表那么简单。“商业活动”高新区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其他三区都称不收费。申请场地所需手续四个区不尽相同,而且在申请流程上也存在差异。


保定市一家注册的公益组织负责人介绍称,因为在当地人情熟,他们举办活动只需要和所属执法局打个招呼,不必再提交资质文件。食品代理商郑女士却告诉记者,活动宣传的场地审批是她最发愁的事,到底怎样才能申请成功,她至今一头雾水。为了完成宣传推广的任务,只能托别人帮自己申请。


市执法局


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行政许可法》有相关规定,所有申请的审批都要应按法律办理。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请人的申请人信息、申请时间、申请地点等材料提供全备即可,没有专门为此形成一个成文的流程。


该负责人介绍,各区执法局都依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进行审核备案工作。


记者查阅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经营者应当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该负责人介绍,以场地活动审核工作为例,四个区的执法局都是围绕以下几个要件:第一,主体申请。包括申请人合理的身份证明、占用场所的理由、时间占用场地范围等情况。法人申请需有公司的公章,个人申请需有有效身份证件或街道开具的身份证明。第二,执法局实地勘验。受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将核实所申请事项与场地大小是否合适,是否征得场地所有方的同意,并与之签订租用场地的协议等;是否影响所在地交通;是否会造成噪音以及占用盲道等,接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将立即着手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各区执法部门


将公示规范申请流程


对于各区申请活动场地流程不一致,不方便群众办事,也不利于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问题,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会与四区执法局联系,将《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张贴出来,可以算作流程。他也认为,推行政务公开化、透明化,能够化解矛盾,也能在政策引导方面进行加强,强化流程意识。各区执法局也对记者表达了通过规范申请流程改进工作的想法。13日上午,南市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虽然目前他们还没成文的条例,待完善后会上墙公示,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在新市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审核权下放刚刚两年,许多办事流程和管理方法上还有改进空间。


专家


四区没统一规定反映出城市管理有漏洞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于强认为,做什么事都要有正规流程,而申请活动场地四区没有统一规定,这反映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一定漏洞,也影响职能部门自身的形象。


过去接触过一些商户和企业经营者时,有人对城市行政管理方面有一些意见,总觉得办事难。效能建设要以管理做手段,管理不到位,效能就提升不了。保定市开展效能提升和城市管理6S行动,可见保定市领导对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效能一直重视。


如果各区不统一,应由上级单位统一抓。公示出一个统一的规范,不仅方便群众办事,也方便了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所以,规定需要统一,他认为这是最重要的。


下放权力也要有监督


针对这种管理混乱局面,记者咨询了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李松教授。


李教授称,出现这种混乱局面主要是权力下放后,下放权力的没有建立一个流程,统一的去要求、规范接收单位。没有一个统一的制度去执行,自然就比较混乱。同时,下放权力的单位监督与管理工作不到位,便会使这种“混乱”的现象加剧。


长久发展下去,会造成城市场地申请相关程序混乱,四个区有各自的标准,不利于城市管理的长久、有序发展。


对于这种局面,李教授有以下建议:


对于下放权力的单位,权力下放了不代表就没有了责任。下放单位应该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接收单位的工作,起到积极监督的作用。


对于权力接收的单位,权力承接质量要有保障,组织合适的力量去落实、执行相关权力。


承接到位后,要认真执行下放的权力,更好的为群众办事,做到统筹协调,也可酌情将权力继续下放。同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可借鉴市政府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平台建设,集中审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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