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个阶段(八位法学家谈大学规划、职业规划和人生规划)

“有规划的人生叫蓝图,没规划的人生叫拼图。”合理的人生规划,就如同指南针和航海图,能够助你一路披荆斩棘,抵达梦想的彼岸。对于法科生而言,大学四年的学习规划、职业生涯的发展规划、人生道路的长远规划,将教会你如何“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指引着你前进的方向。




本文节选《法学第一课》中舒国滢陈伟王健黄进杨明付子堂、劳东燕、刘宪权八位法学家的金句,希望这些诚挚的建议能为困惑中的你带来些许启发。


来源 | 本文摘自《法学第一课》,桑磊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






1大学规划




舒国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学有核心的知识领域,我们通常称为“三法三诉”,即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但并未涵盖所有领域,还有宪法法理学、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等。




大学设置的课程门类广泛,学生很难将所有课程都掌握得很好。如果对三法三诉很熟悉,可以说大体上懂法律专业了,但还不够。对其他课程,也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我认为其中有一些相对重要的课程,这里有一个排序,取决于你将来的职业选择。




一个学生如果将来要从事法律事务,三法三诉、宪法、经济法、国际法等都要学好。如果从事法学理论工作,除了三法三诉,应更重视理论方面的课程学习,要在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上下一番功夫。




总之,要根据人生规划,制订专业学习计划。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学海求识如海上泛舟,无学习规划则无行动计划,无学习方法则无航行动力,无书单指引则无地图导航。因此,在你求学于法学领域的四年中,应当制定符合法学特征的学习规划,掌握一定的法学学习方法,收获解疑释惑的法学专业知识。




第一,大学一年级不要急于学习专业法学知识,要先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如果学校在大学一年级开设法学启蒙课程或刑法、民法的入门课程,那么,学好这些初级的基础课程是此阶段的优选任务。在完成学习任务之余,还应当涉猎关于培养批判性思维方式、分析当前法律现象的书籍,以了解你所处的时代与社会。




第二,学习初级法学专业知识,熟悉部门法条文与司法解释,形成法学知识体系,是大学二年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在掌握基础知识之后,接下来的任务应当是系统学习刑法、民法等各科法学理论,熟悉各部门法规定内容,并将理论知识与法条内容融汇贯通并建立自身的知识体系。此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也应当成为本学年的重要任务。




第三,学习高阶法学知识,补充、完善既有法学知识体系,以及完成各种考证任务,应当是大学三年级阶段的主要任务。这一学年是任务繁重的一年,另外,如果二年级没有顺利通过大学四级或六级考试,那么,这仍将是亟待落实的重要事项。因为,有的学校对此有硬性的毕业要求。




第四,确定毕业论文题目,收集毕业论文资料,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准备论文答辩等,应当是大学四年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在此之外,还应当拓展你的学习视野与思维视角,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了解你即将步入的社会,积淀一定的法律实务技能和经验。




2职业规划




王健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


首先,人生职业规划肯定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我国的法学本科生以高中毕业为起点,不同于美国法学院以大学本科毕业为背景,因此刚入大学的学生年龄尚小,心智初开,人生观、世界观尚在变化和形成过程中,这时候最好多了解、多观察,多听老师们的意见,多看书学习前人经验,从间接经验中规划自己的未来可能会比较实际。




少数同学心智启发早,对自己的未来打算考虑得比较清楚,信念也比较坚定,从一进大学校门、甚至更早就做好了打算,进而有计划的进行各方面的准备,这也是完全可能的。我有一位大学同学,他的未来梦想是当驻外大使,他告诉我说他在中学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为此他非常勤奋努力,毕业后按自己的计划先留校,在国际法教研室当老师,不久他就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就去了外交部,一直从事外交和法律工作,现在他已经是一名驻外大使。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产生了当外交官的想法,已经记不清了,但这的确是我遇到的一个完全按照自己意愿实现人生理想的典型例子。但这肯定不是大多数情况。




第二,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个人到底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一个很大的可塑性空间。在人生成长的过程当中,由于社会流动性机会的增加,社会分工专业化、职业化程度的加深以及人们对职业的观念和认识上的不断变化,这些也都增大了择业时的不确定性。基于这两点,我个人以为,作为一名法科生,选择无非是这么三种选择:




一是从事法律实务,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律师,还是在人大、政协、政府或社会管理机构、企业经济组织,本科毕业参加法考或公务员考试,直接参加工作,这是没有疑问的。如果还有攻读硕士、博士的意愿,可以在工作后,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相机行事。现在有一种叫“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类型的学位,无论法学本科毕业,还是非法学本科毕业,都可以报考。所谓“非全日制”,意思就是可以在一边工作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之余,就近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年青人精力充沛,白天工作,晚间或双休日去学校上课,还可以把工作中的问题带到学校去请教教师,和同学交流,这不是很好的一种选择么!




二是当教师,无论是在专门的法学院校的教师,还是普通高校的公共课教师,总之,是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如果选择这条道路,则必须继续深造,深到什么地步呢?大体上讲,如果是在中东部地区的高校,应当经硕士进而取得博士学位,这一点现在已经成了大学的准入条件。反过来讲,也只有希望在高校当老师的,才有必要去读硕士、读博士,不必人人都作文凭爱好者,去拥有很多的学位。那么在西部或边疆地区的高校,当然也需要博士,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硕士也能到高校当老师。最近看到一条招聘消息,刚刚由“学院”升格为“大学”的甘肃政法大学,因为急需教师,招聘教师的学历条件是硕士以上。内陆和西部地区的高校,如果招聘条件也是博士毕业,招聘教师的计划就很容易落空。




三是既不想当法学教师,又不愿意去从事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实务工作,而想改行去做别的工作,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他一定会有自己的梦想和计划;无论直接就业,还是继续深造,他一定会有自己的办法和打算。但这应该不是大多数情况。还是回到前面提到过的我的那位学长的例子,看看网上对他的介绍:




中国航天社会系统工程实验室(CALSSE)理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院,西北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信息化工程研究所教授,北京实现者社会系统工程研究院院务委员、研究员、首席社会系统工程专家,世界社会系统工程协会(WISSE)常务理事、副主席等。他开设的课程有“文明的系统结构与文明演化法则”、“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入门”、“计算机基础与应用”、“《道德经》与东方系统思维”等。




从这个介绍里面,谁会想到这样一位取得成就的高端专业人员,他的本科竟然是法学呢?!




第三,法学本科毕业后如果选择继续攻读,那么报考专业时,可以有几个选择,一是选择法学硕士,即报考自己有专业兴趣的那个专业,如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等,具体应当查看报考那个学校的招生简章,看看那个学校都招收哪些专业的研究生,这一类专业的研究生通常要读三年。二是选择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这是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报考的,学制为两年。理论上讲,前者与继续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相衔接,硕士和博士的专业设置也是一致的。后者则是为了培养高级法律实务人才,偏重于法律应用方面的训练。但实际上,报考专业的选择往往受个人学业成绩、报考的那个学校的专业水平和声誉以及招收名额等复杂因素的制约,因而造成如何选择报考专业成为一个问题。由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一项选拔性考试,意味着要淘汰考生,并不像法考那样,只要达到通过分数线,就能取得职业资格。由此出发,只能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条件进行选择,这是一条基本原则。按照学业成绩上中下的情况,对照法学类专业所在高校的排名和历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对照,确定自己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在这个过程中,充分的信息检索和分析非常重要。对于学业成绩并无明显优势的学生,原则上,建议选择能够适合自己职业发展的地方和学校的专业,包括通过初试之后的调剂。






黄进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


作为法科生应尽早确定自己今后的发展道路。选择了不同的道路,自然有不同的规划。如果你选择本科毕业后创业或者直接就业,那就格外珍惜大学四年时间,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如果你选择今后继续深造,那么就应该尽早为此而制定规划并为之努力。就我的经历而言,我在上大学本科时,就立下了今后走法学研究之路,为此,我很早就决定继续深造,并一直读完博士。后来,我也是这么做的,一步一步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与事业规划。






杨明 北京大学教授


实际上,我不太同意本科生过早进行职业规划,过早的规划就很容易出现前面所说的偏好问题。对于本科生来说,不仅要全面学习法学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夯实自己的法学基础,在有条件的学校,还要多听其他院系所开设的与法学知识相关的课程,例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甚至数学,另外也要多听讲座,国内外名家、大师的讲座绝对是令人心旷神怡的。




多年的经验告诉我,无论是哪个方向,打造宽广的知识面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绝对是有十分有意义的。我个人的看法是,本科生倒是应该尽早想明白一个问题,未来是走学术研究的路,还是做法律实务工作。如果是前者,那么你的书单上就应当以理论性的著作为主,比如我前面推荐的那些名著;如果是后者,你要读的书可以更通识性一些、覆盖面更广一些。






3人生规划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既要立长志,同时也要常立志。立长志,是指要有一个远期的方向性的总规划;常立志,是说在化整为零的时间段内,你得有一个个小目标。只有一个个小目标基本如期达致,大目标大志向的实现才成为可能。






劳东燕 清华大学教授


在某种意义上,大学四年,代表的是真正社会化的开始。在此之后,你将被期待独立去走自己的人生,独自直面社会的风雨。因而,如何学会适应环境,学会适应社会,可能是此刻的你,不得不认真予以思考的问题。




我们不需要通过与他人的攀比中获得优势,来定义所谓的成功。并不是只有取得让他人艳羡的名利,个体的人生才算成功。人生的成功与否,定义权至少部分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成功未必需要与远超普通水准的名利捆绑在一起。在不断提升自我的过程中,你为职业发展与家庭生活所作的努力与耕耘,你所收获的见识与智慧,你因此变得更为美好或更加强大,在我看来,这便是成功的人生。






刘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人生就像一件刺绣品。年轻时看到的是刺绣品的正面,鲜花着锦,永不凋零。年纪渐长后会留意刺绣品的背面,虽不那么美丽,却给人以教益,因为它完整地展现了针脚的轨迹。




亲爱的年轻人,也许你刺绣的时间并不漫长,供你刺绣的布料也仅有一匹。在你正要起针落线之际,我所能叮嘱的还是那最重要的两句话:读书是天下第一好事,健康是人生第一要事。望你以健康为针,以读书为线,一针一线,最终绣出不留遗憾的人生。




法学家简介


舒国滢,我国法理学领域名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62年出生于湖北随州市。1979年进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86年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学教研室工作。1993-1994年获中国政府奖学金德国哥廷根大学进修法哲学和法社会学。1995年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精通英语德语




陈伟,湖北宜昌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刑罚学与比较刑法学,对人身危险性、教育刑、注射刑、刑事政策学等倾注了较长的时间与较大的热情,提出了一些创新性命题与学术观点,发表了一些影响性的学术成果,展现了学术研究的兴趣所在,显现出了较强的学术潜质。


现已独立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青年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文章12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十余篇,出版专著两部,获得省部级和校级奖励多项,主持及参与国家社科青年项目等多个科研基金项目。




王健,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副校长。法学士(西北政法大学1987)、法学理论专业硕士(中国政法大学1996)、法律史专业博士(中国政法大学1999),北京大学博士后(1999-2001)。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专业领域涉及法律史、法学教育、比较法学、边疆治理中的政策与法律等。著有《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西方法学邂逅中国传统》《西法东渐》(编)、《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之路》《以法为教》等论著。




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


黄进教授是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等职,曾获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国家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称号,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荷兰国际法评论》、美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等中外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200余篇。




杨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科技与法律》副主编。受聘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经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阿克伦大学法学院做访问研究、授课。


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网络法、竞争法、经济法(市场规制)。在法学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译著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课题多项。




付子堂,1965年10月生,河南省南阳新野县人。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教授、法理学博士生导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国家级权威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和主研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法学教材、专著、辞书等余40部。出版《法之理在法外》、《法律功能论》等著作20余部,其中主编高等学校法学核心课程教材《法理学初阶》、《法理学进阶》、《法理学高阶》,构成“法理学三部曲”。




劳东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出版《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等专著4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长期从事刑法学研究,重点研究人工智能刑法规制、经济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独著和参著学术著作80余部,曾分别获全国法学科研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等权威期刊、报刊发表论文800余篇。


入选首批“国家万人计划”,曾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多项荣誉称号,系上海市唯一荣获“上海市教育功臣”称号的高校文科教师。连续10年荣获“中国法学高产作者”,连续20年被华东政法大学全校学生投票评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并因此获得“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终身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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