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二审宣判,责任与反思

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引发社会深思

2024年9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作出了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即校方承担40%的责任,并赔偿家属32万余元,这一判决结果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学生心理健康及家校合作等问题的广泛讨论。

事件回顾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3年2月7日,广州市从化区黄外翰林实验学校五年级学生小付,在留下遗书后,从学校宿舍楼六楼坠下,经多日抢救无效身亡,小付的离世不仅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引发了公众对校园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的深切关注。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小付在事发前一天(2月6日)正常开学返校,次日,班主任刘老师在教室后方的办公桌上发现了一张匿名纸条,纸条上写着:“刘老师,您觉得我要自杀吗?假如您看到了。”刘老师随即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在当天多次与小付进行交谈和心理疏导,尽管刘老师进行了努力,小付最终还是选择了轻生。

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二审宣判,责任与反思

一审判决与争议

2023年12月29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校方承担40%的责任,并判决校方赔偿家属32万余元及道歉,法院认为,校方在得知小付有自杀意图后,未能及时通知其父母,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和心理疏导,存在过错,判决结果并未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认同,均认为对方应负全责并提起上诉。

小付的母亲罗女士认为,学校在小付出现异常情况后未能及时通知家长,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她表示,自己将继续申诉,以维护儿子的权益,而校方则辩称,在小付坠楼前,班主任已进行了多次心理疏导,且小付的死与家庭教育有关,校方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

经过近半年的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9月14日宣布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小付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杀行为是个人主观追求的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校方在发现学生身心异常情况时,未能按照相关教育管理规范及时寻求专业心理老师进行疏导、采取全程看护和陪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存在明显过错,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校方承担40%的责任。

反思与启示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校园安全事故,更是一起深刻的社会教育事件,它再次提醒我们,校园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设立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

家校合作至关重要,家长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当孩子出现异常情况时,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的投入力度,推动心理健康服务的普及和发展,媒体也应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报道和宣传,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的二审宣判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的警钟,我们应以此为契机,深刻反思当前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家校合作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我们也应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倾听他们的声音和诉求,帮助他们建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与关怀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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