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老金要缴税?不准确
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热议,关于养老金是否需要缴税的讨论也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自媒体博主,号称是律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在短视频平台上纷纷解读“养老金如何缴税”的问题,养老金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领取养老金要缴3%个税”等说法尤为引人注目,这些解读是否准确?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详细剖析这一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退休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其经济负担。
针对网络上流传的“养老金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的说法,相关部门已明确回应,这一说法并不准确,2018年开始实施的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在扣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指的是这些综合所得的起征点,退休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并不属于综合所得范畴,因此不受这一起征点的限制,无论退休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否超过5000元/月,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领取养老金要缴3%个税”的传言,同样存在误解,3%的个税税率确实存在,但适用对象是个人养老金,而非基本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是我国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根据现行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而是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个人通过补充养老保险来提高自己的养老保障水平,同时通过税收调节机制,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究竟有何区别?基本养老金属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由国家统筹,旨在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而个人养老金则属于第三支柱,主要由个人负担,类似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是免税的,而个人养老金在领取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区别,使得公众在理解养老金税收政策时,容易产生混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如果仍然有劳务费收入或经营收入,那么这些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等条件。
在理解养老金税收政策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养老金税收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关怀和支持,公众在理解养老金税收政策时,应充分认识到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众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只有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才能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正确理解和运用养老金税收政策。
有关部门和媒体应加强对养老金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相关政策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税收知识,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
学校和社区也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认知,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澄清公众对养老金税收政策的误解,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效果。
关于“领养老金要缴税”的说法并不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个人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而个人养老金在领取时需要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但这一政策仅适用于个人养老金,而非基本养老金,公众在理解和运用养老金税收政策时,应充分认清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的区别,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高法律意识和税收知识,共同维护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195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