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

在法治社会中,司法机关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还肩负着安定人心、促进社会稳定的使命,近年来,最高检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有效震慑了犯罪行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本文将围绕最高检在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和维护稳定方面的具体举措和成效进行深入探讨。

一、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彰显司法权威

最高检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采取坚决态度,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坚定保护。

1、杨某昌行贿案

杨某昌为谋求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和社会公平正义,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下,杨某昌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与其已判决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零容忍态度,也体现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的坚定决心。

2、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

谭某云、吴某莲夫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公司董事长廖某行贿2000余万元,并促成某溪公司以高价收购其文化公司股权,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1.07亿余元,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司法机关对巨额行贿犯罪的严厉打击,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反腐斗争中的坚定立场和高压态势。

3、赵某甲、赵某乙抢劫案

赵某甲、赵某乙伙同他人实施抢劫,致两人死亡,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巨大,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赵某甲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赵某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这一判决不仅依法严惩了暴力犯罪,也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最高检还强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通过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职责。

最高检,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

1、李某行贿、诈骗案

李某为骗取社保基金而行贿,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追缴被骗取的社保基金,这一案例不仅依法惩处了社会保障领域的行贿犯罪,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积极作用。

2、胡某亭行贿案

胡某亭为推销医用耗材而行贿,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惩处,这一案例警示了医药领域的行贿行为,促进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3、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

在行政检察工作中,最高检积极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以抗促和、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的解决,在唐某诉河北省某市食药监局确认违法扣押物品检察监督案中,河北省三级检察院通过不懈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行政机关支付唐某60万元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这一案例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检察监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最高检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还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加强检察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1、“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最高检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新兴领域相关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新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加强新就业群体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这一举措不仅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校园安全保护

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最高检强调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最高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法治力量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一举措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四、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

最高检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通过首次对最高检本级办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最高检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1、案件质量评查

最高检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评价、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从是否做到高质效办案、是否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等方面对办案情况作出整体评价,通过不断完善评查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自查、重点抽查、交叉评查、集体讨论、听取意见等程序,确保评查结果经得起检验,这一举措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2、司法责任制落实

最高检强调要把评查结果与认定和追究司法责任、检察官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更好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更加自觉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举措促进了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提升了检察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高检在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和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检察监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及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等一系列举措,最高检不仅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最高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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